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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下小学数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思


    新理念下的小学数学教学存在着诸多问题,在这里笔者只列举四种情形,与同仁探讨。

问题一:误认为“评价学生”就是“夸奖肯定”

《数学课程标准》的评价建议中指出:“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对此,有些教师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只有夸奖、表扬和肯定,才能促进学生的发展,因而,对学生一味地夸奖和肯定。

案例1:一个圆的半径是2厘米,它的周长是多少厘米?(注:在讲授圆面积之前的复习题)

师:大家看,这道题你们会做吗?
    生:会做。(学生齐答)
    师:你们计算一下,圆的周长是多少厘米?(大约30秒钟)
    生:圆的周长是12.56厘米。(学生齐答)
    师:同学们真棒!真聪明!

反思:这种流于形式的,粗浅的教学评价,是教师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随意性夸奖,是对学生、对教学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案例2:计算:99×25+25

师:同学们,你们能用哪几种方法解答这道问题呢?
    生1:99×25+25=2475+25=2500。
    师:你做得很好!很正确!
    生2:99×25+25=25×(99+1)= 25×100 = 2500
    师:你真聪明!方法真简练!
    生3:99×25+25=(90+9)×25+25=90×25+9×25+25=2250+225+25=2500。
    师:你真棒!你的解法真有独创性!

反思:这道问题旨在激发学生的发散思维,培养学生的解答问题的能力,可教师缺少有针对性的评价,一味地表扬。由于过多的夸奖会让学生习以为常,无动于衷,起不到鼓励的作用,所以教师在数学教学中,应以学生在数学学习中的客观事实作为评价的前提,才能真正促进学生的发展。

问题二:误认为“合作学习”就是“分组讨论”

《数学课程标准》重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研究,提倡学生进行“合作交流”。合作学习会增加学生参与数学活动的机会,能强化学习动机、提高学习成就、发展人际交往能力等,但个别教师为了突显合作学习在数学课堂中的作用,往往会片面追求课堂小组合作讨论这一形式,误以为“合作学习”就是“分组讨论”,只要有疑问,无论问题难易,甚至一些毫无讨论价值的问题都要在小组里通过讨论这一方式来完成。

案例:人教版 小学数学第十册《异分母分数的加减法》教学片段。

师:什么是异分母分数?大家分组讨论讨论。
    生:分母不相同的分数是异分母分数.
    师:大家再讨论一下:是异分母加法吗?
    生:是的。
    师:你们合作的真好!真棒!

反思:像这样的合作交流就是尊重了学生的自主性,体现了合作的理论吗?显然不是,以上教学片段是典型的应付式,被动式的讨论。在小学数学课堂中并非所有内容都有合作学习的必要,教学中应把握合作学习的时机,当真正遇到有挑战性、有讨论价值的问题,而学生个体又无法解决时,可以开展小组合作学习。在数学教学中开展的合作学习的方式是多样的,不单是小组讨论这一形式。但不少数学教师在应用小组合作学习这一组织形式时偏重于形式,缺乏对其内涵的深刻认识和反思。

问题三:误认为“教师是引导者”就是“满堂提问”

《数学课程标准》倡导:“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有些教师为了体现“教师是引导者”,想尽办法构建引导的课堂,因此把传统的“满堂灌”变为“满堂问”,认为这样就体现了教师是一位引导者,致使每堂课出现了一系列价值不高或无价值的提问。

案例:人教版 小学数学第八册《分数的意义》教学片段。

师:老师给你们带来了一些圆片,你们能将一个圆片平均分成三份吗?
    生:不能.
    师:能不能将一个圆片折叠成三份呢?
    生:不能.
    师:这样,你们会折吗?(老师边问边折)
    生:我会折.(学生折叠)
    师:折得很好!你们觉得沿着折痕剪开,是不是将圆片分成三份呢?
    生:是的。

反思:如果教师的提问就是将“知不知”、“是不是”、“能不能”、“对不对”、“好不好”、“怎么样”之类毫无启发性的问题充斥课堂,把课堂教学变成废话连篇的问答,将大大降低知识的智力价值;把“引导者”庸俗化为“满堂问”,表面上师生在互动,实质上是用提问的方法灌,直到学生钻进教师事先设计好的套子里,乖乖“就范”,才算罢休。当然,数学教学离不开课堂提问,但只有有价值的提问才可能启迪学生的智慧,激活学生的思维,实现有效的引导。

问题四:误认为“提供活动机会”就是“放手给学生”

《数学课程标准》倡导:“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因此,有些教师认为数学教学只要激发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供给学生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就不需要任何讲解、评价和示范。

案例:人教版 小学数学第六册《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教学片段。

师:60÷2 = ?大家讨论讨论。
    生:等于30。
    师:606÷2 = ?大家再讨论讨论。
    生:等于303。
    师:以上两道题目就是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大家会做吗?
    生:会做.
    师:下面的时间,同学们自己做课本第28页和29页的“做一做”来巩固一下这部分知识。

反思:作为数学教师对学生所要学习的新知识不加任何讲解和指导,算是合格的数学教师吗?这位老师在教学中始终没有讲解“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学生在解题时,出现了种种疑问。从学生的练习情况可以看出,学生对“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的计算方法、注意事项等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渴求。然而使人遗憾的是:教师未对学生在练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任何适当的解答。课后,与授课教师进行交谈,他说:“为了体现《数学课程标准》的新理念,淡化教师的主导地位,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所以不再讲授‘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的计算方法、强调注意事项,而是留给学生自己去感悟、去讨论。”《数学课程标准》要求教师“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并非把方法和技能排除于数学教学之外。教师应在培养学生对数学的兴趣,提高学生运算能力的同时结合知识点进行方法和技能的教学,才会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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